自治區政府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意見
2017-02-16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 瀏覽量: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意見
內政發〔2017〕22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228號)和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積極構建我區綠色金融體系,創新綠色金融服務,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推進綠色生態文明建設,結合自治區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ㄒ唬┲匾饬x。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提供的金融服務。當前,自治區正處于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綠色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對金融的需求日益強勁。發展綠色金融,是有效引導要素資源向綠色環保產業合理配置和集約使用、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生態文明建設、實現自治區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是引領金融業發展新趨勢、新潮流的有效途徑,是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
?。ǘ┲笇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牢固樹立和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和保護生態環境優先理念,圍繞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總體要求,通過建立完善綠色金融管理制度、目標和指標體系,構建凸顯自治區生態特色的綠色金融體系。以綠色金融發展支持、引導、促進和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推動自治區經濟加快向綠色化轉型,提升經濟增長潛力,把祖國北部邊疆這道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
?。ㄈ┌l展目標。充分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金融、財政、環保等政策和相關法規規章的配套支持,構建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多元服務、互為補充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積極動員和激勵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促進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污染治理和低碳經濟協調發展。
全區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增速高于各項貸款余額平均增速,且高于上年綠色信貸余額增速。大力推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將金融資源有效配置到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生態修復、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產品和項目數量顯著增加,各類社會主體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顯著增強,綠色產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顯著提升。
二、創新金融服務,構建功能互補的綠色金融體系
?。ㄒ唬┐罅Πl展綠色信貸。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從制度流程、組織架構、資源配置、產品創新等方面入手,研究和建立綠色信貸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對綠色金融項目專列信貸計劃、專項審批授信、專設營銷機構、專項業務統計,提供差異化、特色化金融服務。制定綠色信貸行業、企業和項目的準入標準,定期收集、主動跟進綠色項目信息,建立完善“綠色項目清單”。加快建立綠色信貸授信制度,簡化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合理確定項目利率和收費標準,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綠色信貸成本。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產業信貸產品和服務,積極探索以能效信貸為基礎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探索開展能效信貸擔保方式創新,以應收賬款質押、履約保函、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未來收益權質押等方式,開展能效融資、碳排放權融資、排污權融資等信貸業務,積極支持節能環保項目和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建立綠色信貸盡職免責制度,營造支持綠色信貸的良好氛圍。
?。ǘ┩苿影l行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在證券市場和銀行間市場募集資金。按照綠色債券界定標準,加強對發債企業環境信息的審核,強化發行企業的綠色投融資行為。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在信用評級過程中專門評估綠色債券發行人的募投項目綠色程度、環境成本對發行人及債項信用等級的影響,并在信用評級報告中進行單獨披露。引導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自治區企業發行的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落實自治區直接融資獎補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按照法定程序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在新三板和內蒙古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
?。ㄈ┰O立發展綠色產業基金。推動各級政府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政府主導的綠色產業發展基金,逐步壯大自治區環?;鹨幠?。探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充分發揮綠色產業基金的放大效應和導向作用,引導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積極加入。支持在綠色產業中引入PPP模式,鼓勵將節能減排降碳、環保和其他綠色項目與各種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質的綠色服務收費機制。推動完善綠色項目PPP相關規章制度,鼓勵各類綠色發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關項目。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綠色投資基金,鼓勵自治區及境內外綠色產業龍頭企業、有資金實力的民營企業和知名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在自治區發起募集設立一批綠色基金。
?。ㄋ模┴S富各類環境權益類融資工具。創新發展各類碳金融和排污權金融產品。各金融機構要積極研究并跟蹤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碳租賃、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的發展,結合自治區實際,應用于碳金融業務的開展。推動建立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水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推動排污權質押、排污權期權等金融產品發展。探索發展基于碳排放權、節能量(用能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綠色環保企業綠色融資渠道。
?。ㄎ澹┓e極發展綠色保險。支持保險機構創新設計具有自治區特色和綠色產業特點的綠色保險產品,合理確定保費費率,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豐富保險服務內涵。鼓勵保險機構研發環保技術裝備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森林保險、草原保險和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建立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加強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及推廣工作,提高自治區環境污染風險管理水平,切實發揮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障作用。建立保險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的聯動機制,對自治區重點排污單位,通過政策激勵和信貸約束等方式逐步落實參保投保,并將有無參投保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作為獲取其他綠色金融服務的優先條件。鼓勵保險機構對企業開展“環保體檢”,將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通報環保部門,加強環境風險監督防范。
?。┙⒕G色融資擔保體系。建立健全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政策性和商業性綠色信貸擔保體系,通過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于綠色產業。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優先向綠色領域配置擔保資源,對符合要求的綠色環保項目、綠色創業創新企業和綠色農牧業予以優先支持。鼓勵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企業綠色債券提供擔保,降低綠色債券的融資成本。建立綠色融資擔?;?。
?。ㄆ撸┩苿娱_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利用自治區作為“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區域的戰略優勢,爭取絲路基金、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投資自治區綠色產業和生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積極推動區域性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助力打造中蒙俄經濟走廊。支持自治區內符合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發行綠色債券。吸引國際資金投資于自治區綠色債券、綠色股票和其他綠色金融資產。
?。ò耍╅_展綠色金融服務創新試點。堅持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原則,開展綠色金融服務創新試點。重點在綠色金融項目評價機制、綠色消費信貸、綠色租賃、綠色信托、綠色企業投貸聯動、綠色供應鏈融資、以綠色指數為基礎的公募和私募基金開發、綠色信用建設等方面推動改革創新。
三、突出重點,明確綠色金融支持方向
?。ㄒ唬┲С止澞軠p排和低碳經濟發展。按照自治區重大技改、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項目目錄,助推傳統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加大對節能環保項目、綠色建筑項目、綠色交通項目和綠色消費的支持力度,推動低碳經濟發展,促進環境質量提升。
?。ǘ┲С稚鷳B保護和環境治理。支持重點區域植樹造林和森林、濕地、荒漠、草原生態治理保護,支持河流、湖泊綜合整治。支持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提標改造、垃圾收運和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支持城市綠道建設、街道綠化等項目。推動開展農村牧區環境連片整治及飲用水源地保護項目,積極促進改善農村牧區生態環境,支持涉農涉牧棚戶區改造、新型農村社區功能提升和美麗鄉村建設等項目。推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助力生態環境改善。推動環境污染防治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動環保服務業發展。
?。ㄈ┲С中履茉赐茝V和資源循環利用。積極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項目建設以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配套設施建設。支持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機械設備拆解利用與再制造等循環經濟項目。
?。ㄋ模┲С志G色農牧業和綠色林業發展。支持發展生態農牧業和有機農牧業,加快綠色有機食品基地建設和產業發展。支持無害化、生態化的綠色種養殖模式,推進農牧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支持發展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森林休閑旅游、健康保健等林業產業,開展儲備林建設試點。
?。ㄎ澹┲С趾团嘤G色環保骨干企業。支持整合現有的環??蒲?、技術、人才等資源,集中優勢力量,打造自治區綠色環保產業發展龍頭企業。培育一批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市場信譽好的環境服務企業,攻克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治污難題。
四、統籌服務,實現綠色金融健康持續發展
?。ㄒ唬┙⒕G色金融發展組織協調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建立綠色金融統計體系,建設綠色信息網絡綜合服務平臺,制定綠色金融發展規劃,實施綠色金融行動計劃。加強工作溝通,把握綠色金融發展趨勢和動態,解決綠色金融發展突出問題,提高綠色金融發展質量和效益。推動各地區與興業銀行(中國首家赤道銀行)等金融機構深度合作發展綠色產業。
?。ǘ┙⒕G色金融發展政策扶持機制。加強金融政策與財稅政策、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協調配合。研究重點項目綠色評估指標體系,建立綠色金融支持企業和項目清單。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采取差別化獎勵補貼、落實財政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項目建設。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采集、研究和發布企業環境信息與分析報告,作為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重要依據。加大綠色金融研究的資金投入和人才培養引進力度,提升綠色金融發展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ㄈ┙⒕G色金融發展業務監管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完善綠色金融監管機制,綜合運用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工具,統一和完善有關監管規則和標準。完善對金融機構、中介機構違反綠色金融準則的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綠色金融政策評估體系和獎懲機制。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加強信息披露,有效防范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違約風險。充分發揮股權融資作用,有效避免綠色項目杠桿率過高、資本空轉和“洗綠”等風險。
?。ㄋ模┙⒕G色金融發展信用維護機制。統一建立綠色信息記錄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環保、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建設綠色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將企業主體環境違法違規信息納入基礎數據庫,為金融機構和投資者開展綠色金融投資業務提供依據。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實施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黑名單”制度,通過市場倒逼機制,推動形成良好的綠色金融發展環境。
?。ㄎ澹┙⒕G色金融發展示范引導機制。積極爭取將呼和浩特市列入國家綠色金融試點地區。通過搭建信息平臺、舉辦專題講座、播放宣傳片、集中宣傳、現場咨詢等方式,開展綠色金融知識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活動。積極宣傳綠色金融領域的優秀案例和業績突出的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提高全社會對綠色金融的認知度,推動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廣泛共識。進一步普及環保意識、倡導綠色消費,形成共建生態文明、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⒕G色金融發展考核評價機制。自治區金融辦會同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環保廳、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以及內蒙古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等部門建立綠色金融發展考核評價機制。各金融機構要主動報送綠色金融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及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方面主要指標完成情況,納入金融支持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等獎勵工作和監管部門監管評級指標體系。
責任編輯/鳳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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